
2021年宁津县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特别提示: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现予发布,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时间及报名链接确定后将及时发布,请大家继续关注“宁津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谢谢! 城区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在学校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在宁津县城区,或其户籍在宁津县域内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宁津县城区长期经商(务工),具体分为十类: 1.适龄儿童户籍在宁津县城区内,且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 2.适龄儿童户籍在宁津县城区内,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无城区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或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虽不在同一户籍但能证明血缘关系。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具有宁津县城区户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可在回迁地所属学校报名入学;因回迁安置没有落实,凭拆迁协议、实际住所证明,由县教体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回迁协议原件或拆迁协议原件、实际住所证明原件。 4.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为二手交易的小产权房或二手交易的大产权房没有过户的,其房产所有权不明晰,须将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至该房产。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房产交易合同原件、近3个月及以上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单据原件(截止2021年7月31日)。 5.适龄儿童户籍为宁津县域内(非城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并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 6.适龄儿童户籍为宁津县域内(非城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未办理)且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银行还贷证明原件、近3个月的以上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单据原件(截止2021年7月31日)。 7.适龄儿童户籍为宁津县域内(非城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无城区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或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虽不在同一户籍但能证明血缘关系。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银行还贷证明原件、近3个月的以上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单据原件(截止2021年7月31日)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适龄儿童户籍为宁津县域内,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商业房产且未进行出租的自用房产,需营业执照法人、法定监护人与商用房产户主一致并满1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及以上。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津县城区经商,必须有实际经营场所、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并满1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及以上。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10.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津县城区务工满1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及以上,签订了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三险之一满一年及以上的,且具有接续性。报名准备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缴纳的保险证明原件。 符合以上十类的适龄儿童,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照第一类至第十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学校学位不足时,剩余学生将由县教体局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自2021年开始,城区小学入学每套房产6年内只有一个学位,双胞胎(或多胞胎)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所有新生入学必须登记房产,按户籍入学监护人无房产须出具房管部门的无房证明(宁津城区)。对于用祖辈(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房产入学,须指定其中一个子女的孩子,其它子女的孩子不得再用其房产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不具备城区就读资格;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城区初中招生 1.宁津县第一实验中学、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宁津县新城实验学校采取对口直升方式。 2.宁津县第四实验中学今年招生计划为400人,为解决县直初中学校大班额问题,该校承担部分城区学校招生任务,2021年暂时将津城街道小店小学、李镇小学和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晗子校区164名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剩余计划236人,在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范围内报名。若报名人数超出计划,将在公证处公证人主持下实行摇号录取。报名时需要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特殊群体招生 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省、市卫生健康委认定)子女、廉租房住户子女凭相关部门证明及有关证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时需准备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 民办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出生、且未在学校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需要材料:户口薄(含户口薄主页、索引页、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原件。 宁津县育新中学招收小学五年级新生,须具有小学四年级学籍,报名需要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2.初中招生: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且未在初中学校注册过学籍的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原就读学校的优先录取,报名时需要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按照县教体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在公证处公证人主持下实行摇号录取。 乡镇中小学招生 乡镇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出生、且未在学校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招生范围由乡镇教育办公室划定,乡镇初中招生为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会同招生学校制订并组织实施。 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021年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 0534-5232801 0534-5232806 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晗子校区 0534-5537328 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 0534-5231809 15965219691 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 张秀校区 17515057526 15269474054 宁津县棠湖小学 0534-5232601 0534-5232603 宁津县新城实验学校 0534-5218618 18561186093 15853489985 宁津县响泉小学 0534-5422845 18263066855 宁津县第一实验中学 0534-5215696 13792243305 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 0534-5231907 15806851908 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 0534-5356676 18562129739 宁津县第四实验中学 0534-7070036 0534-7070035 宁城街道南环小学 0534-5223535 13210977761 宁津县振华小学 0534-5233535 17705447268 宁城街道大付小学 0534-5216591 18263014201 宁城街道东环小学 13220701213 15315485786 宁津县育新中学 0534-5421932 13583423928 13953489298 宁津县宝莲华学校 0534-7073299 13953414736 13853480090 宁津县东方红学校 13869264558 宁津县育华德学校 0534-5219616 宁津县振宁学校 13791346458 18315940671 宁津县启明星学校 13365342666 宁津县英华园学校 15853486373 宁城街道教育办公室 0534-5421683 津城街道教育办公室 0534-5231085 柴胡店镇教育办公室 0534-5811051 杜集镇教育办公室 0534-5851139 长官镇教育办公室 0534-5731044 大柳镇教育办公室 0534-5861022 张大庄镇教育办公室 13791336771 时集镇教育办公室 0534-5912482 保店镇教育办公室 13793466905 相衙镇教育办公室 15253438610 大曹镇教育办公室 0534-5541040 刘营伍乡教育办公室 0534-5631019 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正阳路以东,泰山路以西,黄河大街以北,中心大街以南(不包括万宏国际城小区);已经交房入住的文苑首府小区的楼盘划入本范围。 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晗子校区:东卢村、西卢村、东弥河村、西弥河村、前岳村、后岳村、谢东村、谢西村、解庄村、皮家洼村、吴碾村、辛庄村、张庄村、王庄村、项庄村。 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中心大街以南,阳光大街以北,宁德路以西的城区范围(含东张县村、西张县村、绳庄村、大苏村、李会村、张得锅村、化肥厂家属院)及祥和家园小区、福宁小区。 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张秀校区:西环一路以西的城区范围(含商苑小区、中亚新城小区、色织厂家属院、原敬老院家属院、宁津一中家属院、实验二中家属院、县医院家属院、张秀村、小付村、谢集村、皂户刘村;已经交房入住的正宁居小区的楼盘划入本范围)。 宁津县棠湖小学:黄河大街以北,阳光大街以南,宁德路以东,正阳路以西及玫瑰园小区、万宏国际城小区、御府小区、高李村。 宁津县新城实验学校:香榭丽小镇小区、美华公寓小区、惠宁社区、小祁村、大祁村、蔡庄村、八里堂村、刘刚村;已经交房入住的富力城小区的楼盘暂划入本范围。 宁津县响泉小学:周庄村、路家村、刘振雷村、宋家村、王柱石村、刘于家村、李万家村、洼刘村、前林村、后林村、孟合家村、大香房村、小香房村、詹庄村、希望小区、津东社区。 宁城街道南环小学:正阳路以西,宁德路以东,阳光大街以北,中心大街以南(不包括祥和家园小区和福宁小区)。 宁津县振华小学:安业路以东,文昌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的城区范围(含阳光幸福城、西白村、东白村、街市牌村、闫沙村、五胡同村、侯家道村、张塘坊村、杨庄村、滕张村、东雒村、西雒村、郭家园村)及又一春家园。 宁城街道大付小学:西环一路以东,安业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张菜桥以南的家属院及大付村。 宁城街道东环小学:文昌路以东,银河路以西,中心大街以北的城区范围(含将军楼小区、工行家属院、立新胡同、李园村、东关村)。 城区初中对口招生学校 宁津县第一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保店镇明德小学、张大庄镇中心小学应届毕业生。2021年暂将宁津县棠湖小学应届毕业生划入该学校招生范围。 宁津县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张秀校区、宁城街道南环小学、宁城街道振华小学、宁城街道大付小学应届毕业生。 宁津县第三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宁津县响泉小学、宁城街道东环小学、津城街道柳荫小学、刘营伍乡小学应届毕业生。 宁津县第四实验中学:2021年暂招收津城街道小店小学、李镇小学和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晗子校区164名小学毕业生,剩余计划236人招生计划在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范围内招收。 宁津县新城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本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1.宁津县育新中学:小学五年级6个教学班,270人;初中一年级14个教学班,700人。 2.宁津县宝莲华学校:小学一年级7个教学班,315人;初中一年级14个教学班,700人。 3.宁津县东方红学校:小学一年级1个教学班,45人;初中一年级2个教学班,100人。 4.宁津县育华德学校:小学一年级2个教学班,90人;初中一年级7个教学班,350人。 5.宁津县振宁学校:小学一年级1个教学班,45人;初中一年级3个教学班,150人。 6.宁津县启明星学校:小学一年级1个教学班,45人;初中一年级1个教学班,50人。 7.宁津县英华园学校:小学一年级1个教学班,45人。 来源 | 基础教育科 编辑 | 李艳华 监制 | 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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